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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公路分局: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来源:http://www.lhkashi.com 发布时间:2014/8/11 浏览次数:

                  8月7日,上证所网站发布公告,决定对五洲交通(600368,收盘价4.57元)及有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罚。五洲交通此番遭罚源于公司违规向广西成源、广西堂汉等提供拆借资金合计10.79亿元,上海到喀什物流且由于资金无法收回,公司被迫收购广西成源持有的南星梯业100%股权,以及广西堂汉67%股权。注意到,虽然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因上述违规问题受到交易所处罚,但两项涉及金额为9.275亿元的收购已“生米煮成熟饭”,连年亏损的南星梯业及广西堂汉将成五洲交通业绩包袱的事实已无法改变。

  据8月7日上证所公告显示,经查明,五洲交通子公司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2013年6月6日,累计向广西成源支付7.55亿元,用于缴纳竞买南星梯业产权交易保证金、价款和为其偿还借款。同时,2012年10月~2013年10月期间,国通公司累计与尚无生产能力的广西堂汉签订贸易加工合同并支付预付款,导致公司3.24亿元资金被对方占用。

  综上,五洲交通向广西成源等提供的拆借资金合计10.79亿元,上海到喀什物流占公司2012年审计净资产的38.19%。然而,公司未主动对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照公司章程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由于上述拆借资金无法收回,国通公司转而通过收购成源公司下属南星梯业有限公司股权和通过以债权出资认购堂汉公司增发股份形式解决违规拆借资金问题。

  鉴于上述情况,上证所认为,上海到喀什物流五洲交通资金拆借行为涉及金额巨大,性质严重,上述10.79亿元拆借资金中的7.8亿元来自于五洲交通向国通公司提供的借款资金。对公司董事长何国纯、董事总经理饶东平、财务总监张天灵和时任副总经理兼国通公司董事长的王勇予以公开谴责。此外,其他相关人员还被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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